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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报第二期】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公报       20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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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鄂州市水产局副局长 杨又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将近年来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水产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鄂州水产业以渔业法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一体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总体部署,坚持科技创新、应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模式,着力发展现代渔业,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2012年水产品总量实现39.66万吨,产值53.7亿元,渔民人平纯收入13000元,同比分别增长9.9 %、21.2%和18%。水产产值占大农业的比重达43%,水产业为全市农民人平纯收入一产业贡献率达54%。水产业已成为全市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渠道。 

 1、特色养殖已成为提高渔民纯收入的主要措施。实施了以“吨鱼万元”工程为龙头的名特水产品养殖,主要推广美国加州鲈鱼主(套)养、池塘网箱养鳝,胭脂鱼、南美白对虾等特色养殖模式,亩平养殖效益大都在万元以上。至目前,全市“吨鱼万元”工程推广面积已达18万亩,新增渔业产值近6亿元。 

 2、家庭渔场成为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产业配套的重要组成。出台了《鄂州市规范发展家庭渔场的意见》,实行统一标准,全域规划。按照“一场一品”、“一户一业”的要求和家庭渔场的规模、特色、效益,给予科技支持、政策扶持和项目倾斜。2012年,全市已发展家庭渔场156个,养殖面积15.8万亩,实现渔业销售收入11.2亿元。 

 3、品牌整合为建设水产强市提供了强力支撑。充分利用“鄂州武昌鱼”这个优势品牌,同举一杆旗,同打一张牌,以抓品牌整合为抓手,重点扶持“鄂州武昌鱼”、“梁子岛”、“梁湖水”等创建知名品牌。“ 鄂州武昌鱼”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填补了我市乃至全省水产业中国驰名商标的空白。  

 4、苗种生产奠定了良好的渔业发展基础。重点规划建设了梁子湖区域苗种场、武四湖区域苗种场、花马湖区域苗种场,逐步形成了以国家级武昌鱼原种场为龙头的市、区、乡三级的苗种繁育体系,年繁育能力达到了100亿尾,翘嘴鮊、加州鲈、胭脂鱼、全雄黄颡鱼等先后在我市首繁成功,武昌鱼良种Ⅰ号选育取得重大突破,原种武昌鱼苗种人工与自然繁殖超历史,年繁量达6.7亿尾。 

 5、休闲渔业拓展了都市渔业发展空间。我市休闲渔业创造出了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亩纯收入达到 1.5―6.5万元,既开辟了活鱼销售直通渠道,又调动了渔民投入的积极性。也进一步带动了渔业养殖品种的调整,促进渔业与观光旅游业的结合。2012年全市休闲渔业直接产值达8.5亿元。 

 6、渔政监管保障了渔业发展环境。加强长江禁渔期、水上安全管理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治,保护长江渔业资源。扩大增殖放流范围,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逐步恢复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加强渔船“三证一照”检查,严查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行为,确保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加强“从源头到餐桌”的产品质量监控,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鄂州市被农业部命名为武昌鱼标准化养殖示范市。 

 近年来我市水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水产品加工量大,但缺乏全局性、带动性、示范性的加工企业龙头。二是营销网络初步建立,但营销企业规模小,营销体系尚不健全。三是水产核心园区建设力度大,但全市水产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尚待加强。 

 二、《渔业法》执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渔业科技成为驱动水产发展的引擎。一是水产科技队伍逐步得到加强。全市有水产技术人员510人。其中:高级职称的有12人;中级职称的有186人;初级职称的有312人。主要行业协会有:水产学会、武昌鱼协会、珍珠协会、河蟹协会、小龙虾协会等。二是加快新品种引进与繁育。组织科技人员重点对加州鲈鱼繁殖、扣蟹内地生产技术、南美白对虾淡化技术攻关。并逐步建立苗种超市。注重苗种销售信息反馈,及时调整苗种生产。三是大力发展名特水产品生产。主要推广美国加州鲈鱼主(套)养、池塘网箱养鳝,鳜鱼、中华鳖、胭脂鱼、青鱼、南美白对虾等特色品种的专养或主养等模式,亩平养殖效益提高20%。三是加强水产品安全科技监管。围绕国家级水产健康示范场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循环渔业、绿色渔业、无公害渔业和生态渔业。加大“双认证”力度,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湖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2012年,全市“双认证”达到50个,水产无公害面积达到89%。 

 (二)家庭渔场成为新社区产业发展的驱动器。农村新社区建设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有效措施,社区产业的发展是吸引、留得住农民的有效途径。在注重农民增收的同时,市水产局把加快社区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放在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突出位置,重点加强了新社区家庭渔场建设。至目前,已发展家庭渔场367 个,家庭渔场为全市农民人均增收贡献超过100元。一是统一标准,全域规划。按照“全域鄂州”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布局,制定了《发展农村新社区家庭渔场规范(试行)》,对家庭渔场的经营条件、以营特点、经济效益、辐射作用等作了明确规范。二是突出特色,统筹兼顾。按照“一场一品”、“一户一业”的要求,积极发展以加州鲈鱼、鳜鱼、武昌鱼、南美白对虾、黄颡鱼、甲鱼、鳡鱼、鲌、胭脂鱼、小龙虾、螃蟹等特色品种,推广专养、主养、交替养和大水面搭养、人工放流等多种养殖模式。横山社区盛丰渔业公司,年繁育鱼苗50亿尾,仅鱼苗收入就可达到600多万元。三是适度规模,协调发展。在引导千家万户发展水产生产的同时,鼓励社区渔户向连片集中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柯营社区孙济安进加州鲈鱼养殖,目前发展鲈鱼养殖面积260亩,今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80万元,纯利390万元。 

 (三)保护渔业资源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开展了 “养护生命长江,建设宜居鄂州”等主题的长江增殖放流活动,2012年先后向长江投放各种规格的草、鲢、鳙、黄颡鱼、鳜、武昌鱼原种等名优鱼类2000万尾,投入资金近42万元。加强对花马湖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补充鳜、鲴等名特鱼类630万尾,投入资金20万元。一是多方参与,扩大影响。邀请市领导、新闻媒体、渔民代表等120余人参加放流仪式,还积极邀请爱心企业和普通市民观摩现场,扩大增殖放流的影响。二是多处轮放,点面结合。在3个渔港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既能方便附近渔民群众参与观摩长江增殖放流,做到家喻户晓,扩大宣传面。又可以在不同长江区域段放流水生生物,平衡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好生态安全。三是多方筹资,形成合力。省局下拨专项资金,市政府从农业切块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同时企业扶助、寺院信徒义助,用于长江鱼类增殖放流。争取增殖放流资金60多万元。 

 (四)长江禁渔做到组织、宣传、措施、责任、服务“五到位”。长江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是长江禁渔期。长江鄂州段全长87公里,有长江捕捞作业船只180余艘,渔民300余人。近年来,我市长江禁渔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周密安排,做到了组织、宣传、措施、责任、服务五到位,基本实现了“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管理目标。一是加强沟通,扩大宣传。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渔民和群众提供长江禁渔和水生生物养护等方面渔业法律咨询、诉讼办理、惠民政策等服务。通过召开渔民座谈会、开通的 “亲民热线”和媒体、“水产简报”等进行广泛宣传《渔业法》。先后出动宣传车25台(次)、船只12艘(次),张贴《禁渔通知》240张,发放《渔民须知》520余份。二是联合执法,广织“管网”。禁渔前后期,市渔政处与黄冈渔政处、鄂州和黄冈海事处、长航鄂州派出所等两市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长江干线通航水域作业渔船安全监管的通告》,养护长江鱼类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采取联合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江上与陆上检查相结合,巡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登船检查与市场、餐馆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方位监督长江禁渔。三是坚持查处与疏导相结合。对接到举报的5起违规作业渔船查清了事实,对9名违禁渔民进行处罚。禁渔期渔民生活补贴提高到2012年每船600元 /月;为渔民提供外出打工信息130条;开办5期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使23名捕捞渔民转变为养殖渔民;对 7名生活困难渔民给予减少或免交船检费、捕捞费,使渔民在禁渔期的生活得到了保障。 

 (五)履行职责,文明执法,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养殖证及捕捞证的发放。根据市政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完成了2012—2022年养殖规划编制,组织渔政人员加大水产养殖业主水面的确权登记工作。2012年与市金融办联合出台了《水域滩涂养殖水面金融抵押办法》,通过养殖证抵押,为渔民争取小额贷款1500万元。此外,通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上门服务等措施提高渔民办理水域滩涂养殖办证工作积极性。去年举办水域滩涂养殖权及抵押融资知识讲座6期,培训水产养殖户及渔民530人,新增发养殖证96 本,养殖面积45万亩,用活了水面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推进了水面向专业大户、家庭渔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集中。二是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秩序。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国家级保护、省级重点保护名录)156份,检查宾馆、酒楼36家,市场10个。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年审3个、经营利用许可证4个。通过这些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公民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三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去年4月底,我局渔政人员接到华容区蒲团乡周保清养殖户的报案,迅速赶赴现场,经过询问调查,现场勘查,取样调查,证实附近原种猪场排放的污水是导致死鱼的主因。经过协调处理,为渔民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2012年共组织处理了5起较大的污染死鱼和破坏、侵占养殖水体事故的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为渔民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渔业执法体系不完善,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市渔业执法体系存在着市级执法机构齐全,区乡镇无独立渔业执法机构的尴尬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一切只能依靠省级检测机构,且工作量大,程序复杂,完全达不到快速检测、应急处理的标准,从而成为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的重要原因。 

 二是渔业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装备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渔政执法装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执法范围广、底子薄,加上渔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执法领域不断拓展,渔业执法装备建设滞后的问题仍然突出,渔业执法取证、检验难度大,不能适应渔业执法的客观要求。 

 三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量弱。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及水产投入品(饲料、渔药)、市场流通等环节,相对于其它农业领域,水产业养殖具有养殖规模大(连片开发),且养殖单元小(千家万户)的特点,质量安全监管面大、战线长,工作情况复杂,而水产监管部门因为人员编制少,经费紧缺,管理起来力不从心。 

 四是渔业经营者的渔业法律意识淡薄。《渔业法》赋予了渔业经营者发展水产生产的权利,也明确了其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的责任。但许多渔业经营者特别是一些个体零散经营者对渔业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遵纪守法意识不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全市水产业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全省水产第一强市的总目标,以贯彻落实《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着力加强渔业安全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可靠保障。 

 (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渔业法律意识。通过在鄂州日报开辟专栏、召开专题会议、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拉横幅、刷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渔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引导和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渔民的渔业法律意识,帮助指导渔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养成标准化、无害化生产习惯,增强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责任感。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渔业生产环境。一是强化长江禁渔执法,确保实现“三无”目标。加大宣传引导,提高渔业 资源保护意识和自觉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联合公安、海事、工商等部门,做到日常巡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举报查处、督查检查等执法行动,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频次。二是规范增殖放流工作。科学确定增殖放流时间、地点,加强增殖放流苗种检验检疫与品种鉴定,把好苗种质量关。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渔业执法体系。一是理顺渔政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府支持,推进渔政执法机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抓好执法行为规范。以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渔政正规化水平。三是抓好作风建设。渔业人员要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带头执行有关禁令,文明执法,树立渔政队伍严格、正规、文明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安全执法,保障渔业安全。一是织经生产环节监管。进下推进苗种生产许可制度、苗种质量监测制度,从源头把好质量安全关。着力加大渔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执法力度,杜绝违禁药物非法使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在生产关键时节与重要节庆假日,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现“从池塘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水产品安全放心消费。三是“平安渔业”建设。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和渔船检验质量安全大检查,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登记,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市政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鄂州市养殖水域滩涂发展规划》,加大《水域滩涂养殖水面金融抵押办法》的宣传,组织渔政人员加大水产养殖业主水面的确权登记,加快新版养殖证的核发工作,进一步明晰养殖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确保养殖证换证率达到100%。  

   (六)规范渔业生产行为,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生物能量转换的原理,控制投入品的使用,保持良好的养殖水域环境,提高了经济效益。一是控制鱼药使用,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30余种渔药;控制其它含毒药物的使用;推广中草药防治鱼病。二是严格禁止含有激素、有害添加剂的饲料入池;推广安全无毒的全价饲料以及种青养鱼。三是大力推广培育、引进抗病力强、生长速度快、养殖效益较大的优良养殖品种,努力避免由于近亲繁殖而带来的种质退化、抗病能力弱的劣质苗种进入,从根本上把住种质关。四是积极指导渔民合理地调整放养密度、混养品种,减小水体养殖负荷率,防治污染产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严格按照《渔业法》赋予的权力,更加关注渔业资源养护,更加关切水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建设美丽生态魅力水产,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水产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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